国际刑警
1989年以前总部设于法国巴黎,其后迁往里昂。现在它有182个成员国,其运作资金由成员国拨出。
国际刑警组织需保持政治中立,它并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罪行。它的目标是以民众安全为先,主要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毒品、走私军火、偷运人蛇、清洗黑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贪污等罪案。
在2001年,参与国的警方在国际刑警的通报及帮助下,成功逮捕的通缉犯及寻回的失踪人士,达1,400多人。
秘书长:
秘书长为1923年成立国际刑警组织时就设有的职位:
Oskar Dressler 至1946年
Louis Ducloux 至1951年
Marcel Sicot 至1963年
Jean Népote 至1978年
André Bossard 至1985年
Raymond Kendall 至2000年
Ronald Noble 从2000年
总经理:
总经理亦于设立组织之初即有的职位:
Johann Schöber 至1932年
Franz Brandl 至1934年
Eugen Seydel 至1935年
Michael Skubl 至1938年
Otto Steinhäusl 至1940年
Reinhard Heydrich 至1942年
Artur Nebe 至1943年
Ernst Kaltenbrunner 至1945年
Florent Louwage 至1956年
Agostinho Lourenço 至1960年
Richard Jackson 至1963年
Fjalar Jarva 至1964年
Firmin Franssen 至1968年
Paul Dickopf 至1972年
William Leonard Higgitt 至1976年
Carl Persson 至1980年
Jolly Bugarin 至1984年
John Simpson 至1988年
Ivan Barbot 至1992年
Norman Inkster 至1994年
Björn Eriksson 至1996年
Toshinori Kanemoto 至2000年
Jesús Espigares Mira 至2004年
Jackie Selebi 至2008年
Arturo Herrera Verdugo 从2008年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
(简称国际刑警组织 (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 TERPOL) 成立于1923年,最初名为国际刑警委员会,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二战期间,该组织迁到德国首都柏林,一度受纳粹组织控制。二战后,该组织恢复正常运转,总部迁到法国巴黎。1956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简称国际刑警组织。1989年,该组织总部迁到法国里昂。
国际刑警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大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家中心局。全体大会为其最高权力机关,由各成员国代表团组成;执行委员会由大会选出的13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准备大会的工作日程、监督秘书长的管理情况等;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该组织的技术、行政人员组成,负责执行大会和执委会的决议、编辑各种刊物、通缉作案逃犯等;国家中心局是该组织在各国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各国警方同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截至2006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共有186个成员。国际刑警组织总部建有一个存有150余万名国际刑事罪犯材料的资料档案库和一座用以鉴定货币及其它有价证券真伪的实验室。它传送的国际通知分别以红、绿、蓝、黑四色标示轻重缓急和内容主题。国际刑警组织的电子邮件网络系统每年可处理100万封阿拉伯文、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的各种“通报”。出版物有《国际刑事警察评论》(每年10期)和《伪币和伪造物》(技术期刊)。
国际刑警组织的宗旨是保证和促进各成员国刑事警察部门在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合作。它的主要任务是汇集、审核国际犯罪资料,研究犯罪对策;负责同成员国之间的情报交换;搜集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及犯罪指纹、照片、档案;通报重要案犯线索、通缉追捕重要罪犯和引渡重要犯罪分子;编写有关刑事犯罪方面的资料等。
国际刑警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并经常举行各种国际性或地区性研讨会。该组织日常与各国国家中心局保持密切关系,组织国际追捕。“红色通缉令”是该组织在打击国际犯罪活动中使用的一种紧急快速通缉令。
2006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宣布将在维也纳或周边地区建立一所集培训与研究为一体的反腐败学院。
中国于1984年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同年组建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1984年9月5日,在卢森堡举行的第53届国际刑警年会上,中国被正式接纳为该组织的成员国。同年10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在北京成立,设在公安部内。它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刑侦局,担负着对外的联络工作和打击走私、贩毒、伪造国家货币、国际恐怖活动和国际诈骗等国际性犯罪的任务。1986年和1995年又分别在广州和上海设立了联络处。
1995年,国际刑警组织第64届大会在北京举行。多年来,中国始终与国际刑警组织之间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