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人类,就在为生存而同自然界的各种动物,包括与同类进行着生死的搏斗。最初只是简单的打、踢、咬、抓等本能的动作,用这些动作击打对方,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这是格斗的雏形。
随着人类的发展,人类大脑思维的增强,格斗技术不断发展,格斗技法日益繁多,并最早应用于军事斗争中。中国自夏朝起,就开始在军队中对士兵进行徒手格斗和各种兵器格斗的训练。
到了秦朝,秦始皇统一六国后, “收天下兵器铸铜人”,大批士兵“解甲归田”o当时只允许军队训练,严禁民间操戈习武。士兵离开军队后,仍偷偷习武,由于没有兵器,只能徒手练习,从而促进了徒手格斗技术的发展,创造了“角抵”、“手
搏”等徒手格斗的对抗形式,并出现了“角抵社”等民间组织。
三国时期,“角抵”和“手搏”技术又被沿用到军队训练中,格斗技术遍布于军队和民间。人们利用训练和劳动间隙进行比武,通过切磋武艺,提高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唐、宋时期,格斗技术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军队把它作为战场杀敌的主要手段,民间把它作为强身健体的训练方式。其形式有两种:一种为套路演练,即把各种技击动作按套路编排下来,既美观又实用,有徒手对练套路,也有器械对练套路;另一种形式为格斗技术,以实用为主,有徒手格斗,也有持械格斗。当时还把擂台比武作为选拔武状元的一项主要内容。
明、清时期,格斗技术又有了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各种武术流派。各派将实用的攻防技术融会于套路之中,大量的攻防技术通过各种套路保存下来。同时,套路又为攻防格斗提供了熟练的技术“散招”o同时,套路时代的发展,在格斗技法上也有了进一步提高,拳、掌、肘、膝、头、足、胯、肩、齿等部位,都可以运用于格斗之中。随之各种练功方法也应运而生,武师们力图通过掌握一两手“绝招”以保证在格斗中取胜。
新中国成立后,,格斗技术不但是军队、警察和保卫部门的训练课目,也和散打、摔跤、拳击、柔道等一样是制敌项目。特别是在公安部门和武警部队已成为必不可少的训练课目。通过擒敌、捕俘训练,擒拿格斗技术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罪犯
的斗争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同时,中国警察的擒敌技术,被国际警察组织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