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兵,国武术项目之一,是在武术枪、棍等长兵器击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对抗性武术竞赛。长兵是枪、棍、大刀、戟、戈等长兵器的总称。拳谚称:“枪为长兵之帅。”其他长兵类别都是以枪为前身而发展出来的变体,所以长兵技术历来皆以枪法作为技术核心。
枪法无论在古代军旅还是在民间均有传授,流派繁多,各具特色。著名流派有杨氏梨花枪、沙家杆子、马家枪、峨嵋枪、六合大枪、奇枪等。近代,从长度和技法来说,有大枪与花枪之别,就握枪方法而论,又有阳手与阴手的区分,操练方法一般包括散招、对劈、套路3部分。
中国从20年代起,曾多次举行全国性的长兵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已把长兵列为竞赛项目之一。现代长兵竞赛一般在直径10米左右的圆形场地进行,运动员身着护具,头戴护面,手持白蜡木质长杆(一般杆长约3米,重约1~1.5公斤),杆端缚着软质枪头,并须击刺在规则规定的身体各部位。在对刺过程中,采用命中积分和击倒相结合的方式分胜负。竞赛一般进行3 个回合,每一回合为3分钟,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但也可采取计算命中枪数与计算时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赛。
2.长兵器的特点
长兵器(或长兵)是指超过成年男子眉高的武器而言。这里介绍的长兵器,是以枪为代表的一种在长柄上安有锐尖(即矛尖)的兵器,是以“扎”为主要攻击方式的兵器。除此之外,大刀、大斧和长棍这些打兵器也属于长兵器。
长兵器柄长,和短兵器相比具有时效性好、可先发制人的优点。当然,如果枪柄过长,使用起来就会不灵活。在《周礼》考工记中,对此就有明确的记述:长柄兵器,以不超过使枪人身长的三倍为原则。但是也曾出现过超过身长三倍、长达6米的长兵器。作为个人使用的长兵器,柄的长度应和身长相称,使用起来才会得心应手,发挥更大的威力。但是,作为一个集团或军队的整体装备来说,确定兵器长度的原则,应该考虑对战斗队形是否有利。另外,统一规格的长度和用料,更便于批量生产。一般来说,战场上使用的兵器比较长,而武术中使用的长兵器,则是按照每个人的实际情况,把柄相对做得短一些。
长兵器以刺为主要攻击方式,其中又以直刺为最常见。但是,用“扎”来表现比“刺”更贴切。杀伤范围表面看似乎比较狭,但是在战车或骑马时使用,威力大增,甚至能穿透铠甲。
这种以刺为主的长兵器,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刺中目标,尤其扎透之后,往往很难拔出来。特别是战车和骑兵,在快速的行进中,一旦刺中敌人,就只有放弃不要了。为此,又出现了能防止深刺构造的兵器。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可刺可斩的钩镰枪。在使用技法上,由于长兵器安有坚硬的长柄,所以也可作为棍棒来使用,在明代的枪法中,就融入了很多棍法的打击技巧。
3.长兵器的历史
长兵器的出现,可以追溯到石器时代,是一种在长柄上带有石制锋尖的最原始长矛。
在战车成为战场主力(前十六至前三世纪)的年代,攻击力甚强的戈、矛、戟、铍、这些带有青铜刀尖的长柄兵器,也就随之成了主要兵器。特别是在贴身近战的车战中,戈是最好使的常用兵器。
战车衰败之后,戟就成了长兵器之首。到了唐代,戟逐渐从实战兵器变成了仪仗专用兵器。
唐代以后,把以前称之为矛、铍的长兵器,改称为枪,枪从此就成了长兵器的代名词。宋朝以后,枪的样式就更多了。
到了明代,除了枪以外,又出现了铲、钯、镗、叉、狼 这些具有很高防御能力的新型长柄兵器。
傅彪武姿--长兵器(禅拳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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