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武术门派众多,技击方法各异,在变化万端的对博之中不是靠某一个“绝招”可以取胜的,所以我认为武术搏击无“绝招”可言。
任何流派的武术家都离不开凭借“吞”“吐”“消”“摆”“沉”“浮”此六诀来趋避、进退,以此来改变距离,变换方位和角度,再以“踢”“打”“摔”“拿”四法来打击制约对手,绝不能只凭借某一招、某一式应对不同的对手,正如祖国医学绝不推崇只以单方、验方治疗所有疾病一样,而是依赖“四诊、八纲”体察病因,凭借“三因”治疗不同症状。中华武术搏击也情同此理,只有依靠“六诀”、“四法”,在不同对手、不同条件,不同形势下合理,准确的应用技法才能临危不乱,处变不惊。若认为练好某一招就可以在任何情况下稳操胜券,势必会因为心存杂念,“先入为主”,一心只想用“绝招”,而不能正确客观地分析临场状态,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自己动作的正常发挥,处于被动局面,此为习武者之大忌。
古往今来,许多习武者长于使用某几种方法对博,而且屡试不败,是否可以把这些方法理解为“绝招”呢?我认为,这些方法的运用同样离不开坚实的武术基础,离不开武术搏击大发中“六诀”“四法”。初学者不可孤立地把这些方法看成自己追求的“绝招”。例如,很多同一师门的习武者,因为先天秉赋不同,或自身条件的差异等,均可能在习练过程当中获得不同的心得,训练时自会有所侧重。有的人能客观利用自身条件,在充分领悟武学心法之同时发挥自己优势,重点研习符合自己特点的技击之法,最终才能体现出独有的特色。这类成功的事例,并不能说明武学中有专门的“绝招”可学,而恰好证明了武术训练是有法可依,但有不可拘于一格;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却又不可照猫画虎的生搬硬套别人的动作。一个有效的搏击方法的瞬间运用,包含了用招者原有的坚实的武术根基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也必然需要用招前的客观分析和判断。发招之时,勿论动作的繁或简,都必须在一招之中溶入手、眼、身、步各法,否则其动作不可能协调,也不可能收到好的效果。任何一套完整、协调的招式,都要在适当的时机下使用方能凑效。这也说明了,一个练武者,在搏击之时赖以取胜的是综合素质,熟练准确的动作、系统成熟的理论、客观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这些是缺一不可的,如果说武术搏击有“绝招”,那么我认为,一个练武者如能把握以上这几条,运用动作的成功把握就很大,每一招就都成了“绝招”,反之,所有的动作就成了无用的花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