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函件是国家领导人、外交代表之间进行外事交涉的来往信函。
外交函件用于交流双方的观点、意见,协商与联系解决问题。
根据通信者双方的身份及通信内容的重要程度,分正式函件和便函。
正式函件用于国家领导人、外交部长、大使、代办等有全权代表身份者交涉重要事项,如邀请、应邀、致谢、建议、表态、吊唁、慰问等,是庄重的外交信件,一般机密性较高。文首写明国名或首都名、受函者职衔、姓名、尊称,文尾写致敬语、发函者职衔、亲笔署名、发函年月日与地点,以示郑重。
便函用于事务性内容,如一般的祝贺、吊唁、馈赠、邀请进餐或观看演出、借还物品等。格式比较随便。外交函件有时也用于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领导人致他国相应机构和人士交涉事务。
外交电报是一国的领导人、外交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或代表发给他国或国际组织和代表的公务电报。
外交电报是一种常用的快速通讯的外交文书,其内容与用法同外交函件相似,有邀请电、贺电、唁电、慰问电、感谢电等。电文简短,文字精炼。
外交电报按发电者形式可分为单发与联发两种:
单发电报系由单一组织或个人名义拍发的电报。
联发电报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组织或个人名义联名发出的电报。按内容及保密要求可分为密电和明电。传递方式有通过电讯号传输文字内容的电报,有直接传送文件 图表和照片的传真电报。
来源:中国礼仪网